“十荟团”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被罚150万元

发布时间:2021-05-28 11:16:39来源:人民网

“十荟团”因不正当价格行为被罚

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 (记者李楠桦)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,近期,根据价格监测及举报线索,发现“十荟团”虽声称积极整改,但在部分地区的业务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。日前,市场监管总局对其涉嫌低价倾销、价格欺诈行为再次立案调查。经查,“十荟团”为了排挤竞争对手,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,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,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。5月27日,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(“十荟团”运营主体)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,并责令“十荟团”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。

据了解,3月3日,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橙心优选、多多买菜、美团优选、十荟团等社区团购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,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。此后,相关企业均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。

“这是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,首次开出比单纯罚款更高的罚单,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治乱的决心。”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4月下旬,结合日常价格监测和相关举报线索,发现“十荟团”并未完全落实整改承诺,其江苏区域仍存在大量低价倾销、价格欺诈行为,且行政指导会1个月整改期满后依然持续。经深入调查取证,确认相关违法行为属实。鉴于其“违法行为严重”“社会影响较大”“屡查屡犯”等法定从重情形,在依法予以顶格罚款的基础上,责令其“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”。

据该负责人介绍,“十荟团”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两点:

一是通过巨额补贴,以低于进货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“低价倾销”行为。“十荟团”在没有计入商品运营成本、仓储成本、配送成本等支出的基础上,低于进货成本销售商品,实际上远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商品。持续通过降价、补贴等方式低于成本销售商品,排挤竞争对手,抢占市场意图明显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,构成低价倾销行为,对农贸市场、集贸场所、超市商场和小商贩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了冲击,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价格秩序,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严重破坏了市场环境。多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,不少经销商、批发商反映,“十荟团”低于成本大量销售商品,严重影响其生存发展。

二是利用欺骗性的语言、文字等标价,诱导他人与其交易。如通过秒杀、直降等方式开展价格促销活动,存在虚构原价、谎称降价情形;通过价格比较方式开展价格促销活动,但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含义等行为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,构成价格欺诈行为。

该负责人表示,从调查情况看,本案违法事实非常清楚。在调查过程中,依法提取了“十荟团”有关价格行为的商品页面、相关财务数据及服务协议等资料,依法对其负责人进行询问,对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分析,对补贴金额进行反复核算。同时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征求了相关方意见,延伸调查了供应商、“团长店”等经营者。调查显示,“十荟团”不正当价格行为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。

该负责人进一步指出,从之前查办的一系列案件不难看出,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,对所有市场主体都是一视同仁的。不论线上线下、不论规模大小,只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,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,损害了其他经营者、消费者合法权益,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据了解,5月27日,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相关企业提醒告诫会,当面向“十荟团”送达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要求参会企业引以为戒,举一反三,全面开展自查自纠。不能无视法律法规,必须合规经营。不能无视商业道德,必须严格自律。不能无视监管要求,必须全面整改。再发现屡查屡犯违法行为的,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从重处罚。参会企业一致表态,将立即开展自查,全面加强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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